2011726日上午,申請人魏某和被執行人潘某來到武進區橫山橋人民法庭。潘某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欠魏某的錢已經還清了,而魏某也詛咒發誓說只收到部分還款,雙方情緒非常激動,氣氛劍拔弩張。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還要從頭說起。

 

潘某由于生意需要,向魏某借款12000元,其后只歸還了1000元。20111月在橫山橋法庭調解下,雙方就余欠借款11000元達成了還款協議,但事后潘某并沒有按期還款,魏某到法庭申請執行。執行法官向潘某詢問情況,潘某拿出魏某于2011618日出具的收條一張,上面寫明收到潘某現金11000元??吹绞諚l的魏某頓時傻了眼,明明潘某只還了1100元,當時也是親眼看見收條上寫的是1100元,怎么就突然變成了11000元?一定是潘某為了賴賬自己添了一個“0”。潘某也毫不示弱,大喊冤枉,說魏某誣陷自己,還請來了證人沈某,證明618日那天潘某向沈某借了10000元去還給魏某。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原告提出要鑒定,被告也同意,非要弄個水落石出不可。

 

雙方看似都是理直氣壯,毫不心虛,但真相只能有一個,兩人之中必定有一人在撒謊。面對棘手難題,執行法官不急不躁,沉著冷靜分析案情:如果啟動鑒定,不僅費時費錢,而且很難辨別真假,結果可能有悖公正,盡量要從兩人身上尋找突破口。執行法官仔細端量那張“惹事”的收條,發現11000元前面兩個0是開口的,后面一個0是閉口的,看上去墨跡有深淺之分,不禁讓人心生懷疑。而且,1100元與11000元剛好只差了個0,如果魏某說的是實話,潘某為何偏巧還的是1100元呢?想到這,執行法官心中逐漸明了起來。于是法官單獨留下潘某,一針見血地指出了收條上三個“0”的破綻,并向潘某詳細闡釋了偽造證據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教育潘某要做誠信之人,不要為了逃避10000元債務做出觸犯法律的事情,對自己對家庭造成不良的影響。在法官嚴密的推理論證和義正詞嚴的教育之下,潘某的臉色越來越難看,最終抵擋不住法律的威嚴和內心的不安,敗下陣來,說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來,潘某與魏某之間以前的債務并不止1萬多元,中間形成的過程較為復雜,潘某總覺得自己之前已經多還錢給魏某了,所以就不想再還這11000元了。為了賴賬,潘某挖空心思想出了一個主意:618日潘某還給魏某1100元,讓魏某寫收條,但潘某總是故意挑毛病說魏某寫的不對,幾次下來,魏某煩了,潘某趁機說干脆我來寫吧,魏某也同意了,于是在潘某寫好的收條下方簽了名。潘某拿到收條后私自在1100后面添了一個“0”,幻想著這個“0”也是自己的筆跡,就算鑒定也不能證明自己作假。選擇先還1100元,自己代寫收條,在收條上添“0”,潘某處心積慮設計了一個看似天衣無縫的圈套,但最終逃不過法官的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