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調解方案,不再追究劉某刑事責任。”兩個年過半百的老頭終于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爭地引發的矛盾畫上圓滿句號。

 

張某和劉某是一起居住五十年的鄰居。20108月,張某為擴建雞棚占用了兩家空地,劉某多次理論要求張某賠錢,結果情緒激動的劉某拿起手中的鐮刀揮向張某,致張某膀臂受傷住院。后公安局經鑒定,張某屬于輕傷。20115月,張某以刑事自訴案件將劉某告上法院,要求追求其刑事責任。受理此案的立案庭長袁愛兵,深刻分析此類矛盾焦點,在征得分管院長郁鋒副院長同意,決定從兩家人世代關系出發,結合本案當事人主觀惡性不強,犯罪情節較輕,犯罪后積極救助張某,決定盡最大可能促使鄰居關系和好如初。在充分聽取公安局辦案民警意見后,立案庭法官多次組織村委會共同做張某工作,并讓劉某真誠向張某道歉,經承辦法官多次面對面、背靠背調解,并耐心真誠的釋法明理,張某最終接受了劉某13000元賠償款,并放棄了訴訟。

 

2011年以來,啟東法院始終堅持為民司法,積極與大調解中心、各鄉鎮司法所、公安局交巡警部門及其他行政機關專業調解組織建立訴調對接工作網絡,明確雙方責任,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同時專門成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從“抓準入、搭平臺、重激勵、建制度”等方面不斷完善退休老法官工作體制機制,充分發揮退休老法官在訴前調解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地緩解了法院人案矛盾,提升了訴前調解工作成效,形成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社會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截止8月, 啟東法院已經成功調解各類民事糾紛1000件,調解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