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調解室訴前調解四起追索勞動報酬案
作者:姜麗娜 發布時間:2011-08-03 瀏覽次數:574
日前,宿豫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充分發揮訴前調解機制在化解勞動糾紛中特有的程序簡便、法理相融、方法靈活的優勢,快速調解了四起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獲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馬某等人與被告柯某系村鄰關系。2010年,被告柯某與原告馬某等人至山東萊陽一工地從事油漆工作。工程完工后,柯某向原告四人出具了四張欠工資款的條據。今年7月6日早一上班,原告馬某等人即持條據來本院訴訟。
訴訟服務中心人員在審查過材料后,認為該系列糾紛標的雖然小,但立案后容易影響原被告“和氣”,因此立即啟動訴前調解機制,將案件轉至調解室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隨即打電話通知柯某下午來法院進行案前調解。在調解中,柯某認為其與原告等人均共同受雇于案外人馬某,系僅是領班班長,馬某目前尚未將工資款結算與他,故不同意按欠據給付原告工資款,如原告堅持索要的話,也可以支付,但要等到春節馬某將款項支付與他時,原告則要求即時支付,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調解一時陷入僵局。但調解法官沒有放棄,繼續做雙方的調解工作,經耐心開導,雙方的態度有所緩和,調解法官抓住這個時機,勸導雙方要珍惜村鄰感情,換位思考,互諒互讓,并從事實求是的角度去解決實際問題,經過反復做雙方的工作,雙方在還款時間及金額上均達成一致協議,原告等人還表示繼續追隨柯某一起向案外人馬某索要款項。至此,該四起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僅用了一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