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近五十的中年婦女,看著前夫和別的女子交往,心里很不是滋味。一心想和前夫復婚的她,便因愛生恨,產生了殺人的念頭。近日,寶應法院對被告人裴某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宣判。

 

2011331日晚,一心想和前夫賈某復婚的裴某在街上看到賈某和一名女子在一起,顯得十分親密。裴某覺得復婚的希望破滅,遂打電話想找賈某理論,但賈某未接聽其電話。裴某感到很絕望,竟產生了殺害王某的想法,于是撥打110揚言稱“我要殺人了”。掛斷電話后,裴某返回家中,拿出一把菜刀,先來到賈某的住處,責問賈某為何與他人在一起。隨后裴某又將菜刀裝在布袋里。并找到王某的住處。誰知樓房的入口大門被鎖上,裴某無法進入,于是又撥打110,稱“王某家大門被鎖起來了,今天我殺不了她”。打完電話后,裴某繼續在王某住處附近徘徊,等待王某回來。最終她等來的不是王某,而是警察!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裴某為了殺人,準備工具,制造條件,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屬于犯罪預備,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遂判處王某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