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嗜賭成性,不僅屢勸不改,情急之下,竟然席卷妻子的全部首飾,留下“絕命”書一封,拋妻棄子離家出走。近日,東臺法院判決了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準許原告姜某與被告吳某離婚。

 

2000年初,姜某與吳某經人介紹相識,隨后登記結婚,生一子。婚初雙方感情尚可,可好景不長,被告吳某嗜賭的惡習逐漸露出來。吳某嗜賭如命,工作也不干了,成天在外面與朋友混,不到一年就欠下了8萬余元賭債。姜某好言相勸,勸丈夫不要參與賭博,這是個無底洞。吳某剛開始還能聽得一言半句,稍微收斂點,可時間長了覺得很是厭煩,于是更加變本加厲,經常連夜不回家。

 

為此,夫妻二人爭吵不斷。200812月,經本村村委會主持調解,丈夫吳某保證改正賭博的惡習,重新做人。誰知,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保證書不僅未能約束吳某好賭的惡習,反而使吳某對妻子的勸阻厭倦不已。情急之下,吳某于20102月卷走妻子姜某的全部首飾,并留下絕命書一份,在信中,吳某承認其在家庭生活中的過錯,對不起妻子及兒子,表示來生再見,隨后離家出走,至今一年之久,仍沒有下落。

 

因吳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向吳某公告送達了有關材料,并依法準許姜某與吳某離婚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