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為由騙女網友見面 兩男子將其灌醉強奸
作者:張燮 發布時間:2012-08-30 瀏覽次數:441
男子王俊通過網絡結識一女網友曉敏,得知曉敏經濟窘迫后便以借錢給曉敏為誘餌將其騙出見面,后與另一男子黃坤采取灌醉曉敏的方法,將其強奸。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黃坤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王俊和黃坤都是新沂人,兩人經常在一起玩,他們的共同愛好就是泡在網上聊天。
2008年9月,王俊通過網絡認識了女網友曉敏,兩人相談甚歡。同年10月22日,曉敏在網上聊天時告訴王俊自己經濟困難,希望王俊可以借2000元錢給她。得知曉敏經濟窘迫,王俊產生了以借錢給曉敏為幌子,將其騙出來后“玩玩”的邪念。隨即,王俊將這個想法告訴了黃坤,黃坤不假思索便答應下來,隨后,兩人商議采取將曉敏灌醉的方法,對其實施強奸。
其后,王俊假意答應可以借錢給曉敏,并要曉敏到新沂某村來取錢。當天晚上,曉敏按照約定找到了王俊。王俊表示曉敏先請她吃飯,飯后就去家中取錢給她,曉敏爽快答應。很快,曉敏就在觥籌交錯之間不勝酒力而醉酒。見曉敏已醉酒,王俊和黃坤便將曉敏帶到該村一偏僻空地,先后對其實施了奸淫。
幾個小時后,王俊即落網,后被法院判刑,而黃坤則由于懼怕受到法律制裁,一直潛逃在外,直到去年10月25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坤伙同他人有預謀的采用灌酒方式,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輪流奸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鑒于被告人黃坤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綜上,結合具體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