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被告席上的90后
作者:桑榆 發布時間:2011-07-29 瀏覽次數:474
今年5月份一天,在蘇州市平江區人民法院莊嚴的民事審判庭,被告席上坐著一名90后少年,他斯斯文文、戴著眼鏡,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是什么原因讓他成為被告呢?
原來,申某父母屬于普通的工薪階層,經濟條件一般,在校期間,他為了減少家里負擔,積極勤工儉學,結合自己所學的機械專業聯系了一家汽車修理公司實習。今年3月份的一個晚上,他實習結束后騎著電瓶車回家,等到了自己居住的東環新村,想著家已經近在咫尺,也許是今天特別疲憊,他不知不覺就加快了速度。沒想到小區昏暗的燈光下,一對父母正領著小孩子在路上悠閑地散步,根本沒有注意到后邊駛來的電瓶車,而申某也不知道是自己來不及反應,還是小孩子調皮,稀里糊涂地就撞上了這名小孩子,小孩子頓時疼得哇哇大叫。看到心肝寶貝被撞傷,趙某夫婦又急又氣,當即要求申某一起陪同送小孩去醫院救治。小孩被診斷為小腿骨折,前后住院半個月,花了四千多元醫療費才算治愈。趙某夫婦找到申某要求賠償全部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近萬元,申某認為由于趙某監護不當小孩子自己撞上了電瓶車,再加上實習所得非常有限,實在沒有能力賠償。雙方幾次協商不成,趙某夫婦作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便將申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交警部門認定雙方各負同等責任,雙方均持有異議,但都未能提交相關有效證據,因本起事故系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警部門認定責任并無不當,故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予以采信,認定雙方各負同等責任。通過法官的耐心疏導,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申某同意于一個月內賠償原告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