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首批“醉駕入刑”案集中宣判
作者:趙晨 發布時間:2011-07-28 瀏覽次數:584
7月26日,邳州法院首批“醉駕入刑”案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曹二東、蘇維樸、谷寶良、季廣分別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二個月不等,并處2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罰金。此次4起案件集中公開審判,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外人士及公安干警和普通群眾共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曹二東、蘇維樸、谷寶良、季廣4人均為摩托車駕駛員,被查獲時血液中酒精含量最少的為126mg/100ml,最多的292mg/100ml,屬醉酒駕車。4名被告認罪態度良好,對涉案事實供認不諱,均未提出上訴。
庭審結束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黨外人士對案件的審理展開了熱烈的評議,一致認為庭審紀律嚴明、權利告知明確、焦點歸納精煉、庭審進程流暢有序,展示了新時期人民法官的風采和較高的庭審駕馭能力。邳州統戰部干部科王荔科長對庭審及結果給予了充分肯定。她認為將4起案件集中在一起宣判,被告人可以相互了解案情和判決結果,有利于量刑平衡,提升審判效果。她建議法院要針對農村地區人員對“醉駕入刑”知曉率不高、重視程度不夠等現狀,通過開展法律宣傳和以案說法等形式,對廣大群眾起到積極的法制宣傳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