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被金錢撕裂
作者:楊彬 方樹清 發布時間:2011-07-28 瀏覽次數:514
近日,一起因一年多前的交通事故引發的賠償款分割糾紛塵埃落定,捧著判決書的潘家兩位老人,拿到了應得的賠償款,卻失去了與女婿、外孫女的親情。
2010年3月5日,吳津駕駛電動自行車與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相撞,事故導致坐在電瓶車后的妻子潘小芳死亡。事故發生后,經有關部門協調,吳津共獲得賠償款25萬元。
突如其來的天禍,繁忙的后事料理,使得吳津身心俱疲,顧不上對岳父母的寬慰。而車禍在老兩口的心里留下了抹不去的陰影,他們敏感地察覺到女婿態度的悄然變化,心想與女婿之間的情感紐帶已因女兒一走而斷了,自己百年以后無人撫養,女兒的“賠命錢”自己也有份。于是一紙訴狀將女婿、外孫女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賠償款100000元。
潘小芳的離去已經給這個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對簿公堂更意味著昔日其樂融融的家人來日將成為陌路。承辦法官寄希望于通過調解,化解橫亙在雙方心理的“隔墻”。然而,法官苦口婆心的調解收效甚微,老兩口只撤回了對外孫女的起訴,分割賠償款的要求絲毫未減。吳津辯稱小孩今后上學的負擔太重,目前最多只能給原告5萬元。雙方的差距很大,在法庭上唇槍舌劍互不相讓,往日的親情消失殆盡,憤怒和不信任充斥在彼此的言語之中。
在窮盡了所有的調解可能后,法官決定快刀斬亂麻。在綜合考慮雙方的勞動能力、生活收入水平及當地民俗習慣,并確認吳津經手支出的7萬元醫療費、案件受理費、喪葬費、交通費、代理費、招待費后,法院判定死者的父母分得賠償款90000元。
據此,一起爭奪因車禍引起的死亡賠償金告一段落,給承辦法官留下的,卻是沒能幫助當事人挽留住親情的遺憾和對親情與金錢關系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