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鄴區首例危險駕駛案審結
作者:建法 發布時間:2011-07-26 瀏覽次數:488
7月20日,南京建鄴區首例危險駕駛案在建鄴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許某為自己醉酒駕車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當庭留下了悔恨的眼淚。
2011年5月4日,被告人許某酒后駕駛小轎車被警察查獲。經檢驗,許某血液乙醇含量已超過醉酒標準。這是刑法修正案(八)后刑庭受理的首起危險駕駛案。按照法律規定和省高院相關會議、文件精神,醉酒駕車一般不適用緩刑。承辦人在庭審中對許某進行了法制教育,使其深刻認識到危險駕駛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并對自己行為做好了承擔法律后果的準備。庭審結束后,承辦人根據被告人雷某的犯罪性質、情節,做出當庭宣判,依法判處其拘役一個月,罰金一千元。庭后,許某表示要吸取教訓,不抱僥幸心理,并以自己慘痛教訓向親友提醒,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