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瑣事懷恨在心 竟入室打砸東西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7-22 瀏覽次數:554
最近,年近五旬的夏某很是悔恨,自己因為一時沖動,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結果將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原來,夏某曾經因為瑣事與村干部李某發生爭吵,夏某因此一直對李某懷恨在心。2011年4月的一天晚上,夏某發現李某家里沒人,再聯想到自己和李某之間的恩怨,夏某怒上心頭,于是掄起一把鐵錘就向李某家的鐵門砸去。將鐵門砸開一個洞后,夏某還不解氣,又從洞口鉆到李某家中,對李某家中物品一通亂砸,砸毀了彩電等物品。事后經核價,被夏某損毀的物品總價值人民幣近4000元。李某回家后發現家中一片狼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夏某身上,夏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夏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夏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其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