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賈汪區法院執行局經過周密部署,對躲避執行的“老賴”果斷采取應對措施,圓滿執結一起以簽訂假買賣協議被識破后跳樓規避執行案件,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056月被申請人郭某因做大蒜生意向申請人薛某借款300000萬元,到20087月尚欠66600元未還。薛某無奈向賈汪區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過程中,被告郭某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經過審查駁回郭某異議,郭某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再次被駁回上訴。200811月法院公開審理該案,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圍繞爭議標的是否已經償還展開質證。經過審理,賈汪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郭某償還原告66600元欠款。郭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市中院經過審理,駁回郭某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判決生效后,郭某并未償還欠款而是將自家一處門面房的房本交予薛某,稱暫時無錢償還,愿用該門面房抵債,雙方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薛某拿到郭某門面房房產證后認為其債權應該能夠得到償還,故一直未申請強制執行。后來薛某多次向郭某催要欠款,郭某躲避不見。200912月,薛某向賈汪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給郭某做工作,希望他主動履行欠款均被郭某拒絕,執行干警迅即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同時查明,郭某在二審判決生效后不久即以原房產證丟失為由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將原房產證作廢并將門面房過戶給與其同居的女友顧某名下。賈汪法院依法查封了該門面房,郭某同居女友向我院提出執行異議,在異議審查過程中,執行干警進一步查明郭某仍然使用該門面房經營浴室。介于其行為已經構成惡意作假規避執行,我院決定依法對其實行司法拘留。近日,執行局干警經過慎密部署對郭某實行司法拘留,執行干警驅車趕往郭某居住地后,郭某家門緊閉,執行干警在門外敲門多時無人應答,透過緊閉的門縫可以確定郭某家中有人。于是執行干警分成兩組分別在郭某所居住的房屋前后等待并隔墻對郭某進行說服教育,釋明法理。突然在外等待的一組執行干警發現有人從郭某居住的二層小樓上跳下,執行干警迅速圍攏過去,發現此人正是被執行人郭某,執行干警趕緊將郭某扶起,郭某并無大礙,執行干警當場對郭某進行了說服教育,并將其帶回法院執行局,郭某情緒激動極不配合,表示寧可撞死也不償還一分錢。執行局局長劉德剛親自給郭某做工作,并對其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告知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在經過半天的說服教育,郭某終于有了悔改之意,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愿意償還欠薛某的借款。隨后,劉局長十分關心郭某的傷勢派干警陪郭某到賈汪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經過拍片檢查證實郭某并無大礙。劉局長又給申請人做工作,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薛某放棄部分債權,被申請人郭某20天之內償還余下全部欠款。過后十多天,郭某之子將全部欠款送到執行局干警手中,至此歷時一年半的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在本案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想盡辦法規避執行,賈汪法院院執行局經過縝密部署,果斷采取有力措施,圓滿執結,全力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了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