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與男性交朋友取得信任,用多種借口騙取錢財后揮霍一空。近日,大豐市法院審結了一起詐騙案件,判處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0000元。

 

2008年初,年近五旬的劉某通過朋友結識了80后的沈某,在接觸過程中,沈某自愿表示想做劉某的女朋友,劉某認為沈某人漂亮又年輕,頓時覺得受寵若驚。同時,沈某體貼入微的表現也令他放松了警惕,漸漸的對沈某的感情深信不疑。然而在沈某潛意識里認為劉某用錢大方,出手闊綽,完全可以騙他的錢用于自己日常高額消費。

 

在后來的6個月間,沈某先后利用自己做宮外孕手術大出血、為母親買麻將機、與他人合伙做生意等看似合理的借口,合計騙得劉某人民幣3萬余元,并將錢財揮霍一空。

 

案發后,被告人沈某出于良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審理中,其親屬代為退出贓款人民幣9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部分退贓,酌予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