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日,海安法院墩頭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21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并通過“綠色通道”在當日內實現了立案、調解、送達全部訴訟流程,有效避免了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當日上午10時,海安法院墩頭法庭如同平常內外井然有序。可之后不到五分鐘的時間內,隨著一輛輛帶有泥跡的三輪車、電動車、摩托車的相繼駛入,21名情緒激動的農民工齊聚法庭,并直接奔向大樓東側的訴訟服務站,瞬時給原先的辦公氛圍帶來一絲緊張。

 

法庭經詳細詢問了解到:該21名農民工都是受雇于本地建筑包工頭楊某,自打去年年底楊某發放了部分工資后,其余的就再也沒有了回音。此后,他們多次前往楊某的所住之處以及工地上追要,但楊某的屢次爽約、故意回避以至惡言相向卻一次次地令他們大失所望。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他們先后通過大調解中心、勞動部門等途徑申請解決,但經過多番協調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他們只有來到法庭起訴,并商量決定如果法庭還是處理不了,他們就集體上訪,直到拿到工資為止。

 

為有效鈍化矛盾、創造有利條件、避免事態地進一步擴大,法庭立即啟動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現場安排書記員對21名農民工的訴求進行登記立案。在細致分析案情、耐心疏導情緒的同時,承辦法官還深入地了解到,這21名農民工主要來自海安、城東、大公、孫莊、墩頭等五個鎮,其中年齡最大的73歲、最小的42歲,拖欠工資最多的為21100元、最少的也有3000元,涉案總標的額達208730元。考慮到農民工兄弟打工的不易,承辦法官建議根據戶籍地選出五名代表參加訴訟協調工作,同時由代表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法律援助,并承諾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問題解決好,也一定會在最快的時間內將答復傳達到。

 

待大多數農民工離開后,承辦法官立即與被告楊某取得聯系,并通知其到法庭參加協商,同時邀請墩頭鎮司法所所長參與調解。一切程序優先辦理、特事特辦。同日下午3點,五名農民工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以及楊某相繼來到法庭,在承辦法官將原告方的訴求意見與被告進行交換時,包工頭楊某則大吐苦水表示“自己面臨資金壓力,前期的效益不盡人意,今年的工程款也要到年底才能收回,現在的生活可以說是兩面夾擊,實屬無奈”。而此時的原告方也明確提出“客觀經濟困難我們能理解,但主觀態度惡劣我們就是不服氣”。抓住這一關鍵焦點,承辦法官再次對被告楊某予以教育批評,另一方面也因勢引導原告方綜合考慮問題確保利益不受損失;同時,就雙方間的調解方案不斷分頭做思想工作,并通過農民工代表及時與其他原告溝通聯系以征求完善意見。經過承辦法官入情入理地分析,有據有實地講解,直到下午五點,在鎮司法所所長的協同調解下,法庭最終促成21名農民工與楊某達成協議:被告楊某應給付原告方21人的工資,分別于201111月底、20126月底前各半給付,訴訟費由被告楊某當場給付。

 

此時,已有部分先行回去的農民工不放心趕到法庭了解案件進展。為盡快讓農民工兄弟們心中的石頭穩當落地,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及協議上簽字后,承辦法官與書記員立即制作法律文書,并經遠程電子簽章機加印后,當場向五名農民工代表及到場的農民工予以送達。待全部送達完畢,并送走舒展微笑的農民工兄弟們,法庭的時鐘已指向了晚間八點十分。

 

該起群體性案件的成功化解,換來了21名農民工深藏內心的人間最動人的樸素笑容,也迎來了屬于他們夢寐期待的世間最陽光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