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個落實”促社會和諧穩定
作者:周茂東 發布時間:2008-08-01 瀏覽次數:1055
本網宿遷訊:為確保北京奧運期期間的社會穩定,泗洪法院從和諧司法入手,牢固樹立“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在四個方面抓落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全面落實司法為民宗旨。把公正司法與有效解決糾紛有機結合起來,以人民是否滿意作為司法工作試金石。二是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堅持立案公開、審判和聽證公開、裁判結果公開、執行公開,對于所有涉及訴訟當事人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的事項,能夠公開的全部公開。三是全面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大力開展網上立案、上門立案、“四頭法庭”(床頭立案、田頭調解、村頭開庭、街頭普法)、巡回辦案、預約開庭、假日法庭、回訪下訪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四是全面落實“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緊緊圍繞“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工作思路,服務大局、服務發展,切實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