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五及時”加強奧運期間民商事案件溝通
作者:陳浩亮 發布時間:2008-07-31 瀏覽次數:501
本網徐州訊:“奧運”已進入倒計時階段,為發揮民商審判職能,銅山法院提出“保穩定、促和諧”的工作思路,要求奧運期間要做到“五及時”,確保及時發現并妥善解決問題。
一是及時上級精神的傳達。及時傳達上級法院及本院領導關于在奧運期間的各項民商事審判工作要求,確保庭內全體審判人員及書記員迅速掌握各項最新的上級精神、工作要求以及引以為戒的新問題。
二是及時問題的匯報。對本院民商事審判中發現一些可能影響奧運期間穩定的新問題、新矛盾,尤其當事人雙方對立情緒嚴重,可能引起涉訴信訪的問題,要第一時間向院領導和上級法院匯報,爭取在最短時間、以最有效方式妥善化解矛盾、處理問題。
三是及時個人工作的總結。利用每周五討論案件等形式,組織審判人員及書記員總結工作進展和下步工作計劃,敦促其提高工作效率,明確階段性的工作分配,做到“領導心中有數,同事心中有數”。
四是及時溝通。確保審管辦與民一、民二、及派出法庭間的信息溝通暢通,保持實時聯系。在案件審查督導以及案件匯報反饋上,充分發揮審管辦的作用,及時回饋原審合議庭。
五是及時與相關部門的交流。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工作情況交流工作,尤其是相關業務的配合、銜接,不因奧運期間諸如特殊規定而影響審判工作。
盛事將至,銅山法院要求全體審判員及書記員將“五及時”融于工作各個環節,以最佳的精神狀態做好本職工作,確保案件審判各項工作在奧運期間平穩有序、節奏均勻地開展,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