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新沂法院進一步完善《巡回開庭實施細則》,全面推行“馬錫五審判方式”。

該院要求各業務庭室大力推行巡回辦案,深入田間地頭與群眾“零距離”接觸,就地辦案,巡回開庭,公開審理,減輕群眾訟累。每個庭室選擇老百姓身邊的典型案件,最少進行15場巡回開庭,全院至少進行200場巡回辦案,進而將巡回辦案作為法庭辦理案件的主要方式,通過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和人性化色彩濃厚的群眾語言,依靠當地群眾的集體力量達到案結事了,全力促進社會和諧。

為了真正將馬錫五審判方式推行開來,該院成立了以黨組書記、院長梁冰為組長,由黨組成員組成的督察小組,不定期檢查各庭室的巡回辦案情況,通過獎罰制度獎優罰劣。同時組織巡回辦案庭審觀摩活動,其他庭室觀摩、學習、評價有關庭室的辦案情況,以提高整體巡回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