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帶“小三”遠走天涯 女兒撫養費無著落
作者:趙彬 發布時間:2012-08-29 瀏覽次數:433
李某離婚后帶著“小三”遠走天涯,下落不明,當初承諾給女兒的撫養費沒有了著落,這可難住了承辦此案的法官。好在經過一番周折,終于聯系上了李某,使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2001年,李某和王某經人介紹相識并結婚,婚后孕有一女,后因感情問題,于2012年協議離婚。在法庭上,妻子王某表示李某在外面有“小三”,李某不置可否,但表示只要王某提出要求自己盡量滿足,后經吳江法院調解,李某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2000元。
調解生效后,李某并沒有按約定履行給付撫養費的義務,王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得知,李某現在因生意失敗,外面欠了一身債務,當時急于和王某離婚,答應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是因為李某和“小三”有了身孕,要和“小三”登記結婚。兩人結婚后,李某和“小三”離開了吳江,下落不明。吳江法院執行局接到這起案件后,馬上查詢了李某的財產,但沒有查到可供執行的線索,執行陷入了僵局。王某向執行人員提供了李某父母的戶籍信息,但當執行人員按圖索驥找到該地址時,發現該地址為農村買城市戶口時集體戶口掛靠戶,并無具體的人員。一時連李某父母都無法找到,這起案件徹底沒有了頭緒。此時,王某又向執行人員表示李某的母親現在再婚了,可能在再婚后的男方住處。執行人員立即前往民政部門,通過民政部門查詢,找到了李某母親的現在住處。當執行人員以為案件終于有了突破時,卻發現該處也是長期沒人居住。執行人員立即對鄰居進行走訪,了解到李某母親長期在鄉下養殖家禽,執行人員立即驅車前往,終于找到了李某的母親。李某母親表示自己不贊成兒子離婚,但現在已成事實,撫養費既然是為了李家的子孫,他們應該承擔撫養費。李某母親立即給兒子打電話要求其支付孫女的撫養費,在親情感召下,李某主動和執行人員聯系表示會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
8月28日,王某打電話給執行人員,表示到期的撫養費李某已經打入女兒的指定賬戶。經過一番周折,案件終于得到了圓滿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