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響水法院緊密結合審判職能,始終把深入開展未成年人維權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并探索創新保護方式方法,提高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社會效果。2008年上半年,審結未成年人案件16件計23人,占上半年審結全部刑事案件總件數的12.03%和總人數的10.79%

 一是另辟蹊徑尋方法。

少年法庭做足工作,邀請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長參加法庭教育環節,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道德教育。或者邀請未成年犯的老師或長輩參加庭審教育,進行教育感化,以使未成年人能構認識自己所犯罪行,爭取得到被害人和社會的諒解。

二是創新考察監督機制。

創造性的提出在少年庭設立兼職考察官,由考察官責令未成人被告人按期報告其工作、學習情況,責令法定代理人報告其履行監護職責情況,不僅可以掌握被告人的學習生活情況,還可以促進其健康成長。

三是加強協作協調。

與其他司法機關協調,設立兼職的社會調查員,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狀況、成長經歷、一貫表現進行庭前調查,并有針對性開展教育,使庭審工作達到最佳效果。推行少年案件"司法專家門診",合議庭由法官和善于對未成年人教育的工作者組成,庭審中分析其犯罪原因,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