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范評查工作的程序和工作行為。更好地提高審判服務,銅山法院進一步規范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一、成立了由院長擔任組長,分管院長為副組長、各業務庭庭長及專職審委會委員為組員的質評小組。

二、根據省高院案件質量評定標準及市中院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實施細則,制訂本院統一的案件質量評查扣分標準,將案件質量評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實行一案一表。

三、實行案件質量評查反饋制度及按月通報制度,規定各業務庭在一定的期限內對有質量問題的案件進行補正,將卷宗再送到審管辦進行復查。

四、定期進行優秀案件、優秀法律文書的評比工作,首先由各業務庭的審判法官自報,交審管辦初評,最后交由院質評小駔來進行評定。

五、對發改案件、重大疑難案件、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信訪案件按季度進行專項評查,實行案件通報制度。

六、建立質評活動檔案。由審管辦對各審判人員的卷宗質量、優秀法律文書、優秀案件的評查活動,建立個人檔案,作為各業務部門、審判人員、書記員評優、評先、依據目標考核辦法進行獎懲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