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寧法院層層簽訂涉訴信訪案件責任制責任書
作者: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7-29 瀏覽次數:982
本網常州訊: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法院信訪穩定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司法為民工作宗旨,建立和諧司法秩序,做好奧運期間的信訪工作,
責任書由院長與分管院領導、分管院領導與部門負責人分別簽訂,實行“一把手”院長負總責、分管院領導親自抓、部門負責人具體抓的工作格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嚴格落實涉訴信訪案件領導責任制和部門責任制,完善涉訴信訪案件排查責任制、化解責任制、穩控責任制,通過層層把關,逐級嚴抓,協調配合,加強考核,確保信訪穩定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守住自己的陣地”。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對責任范圍重點信訪人員,因不負責任未做好息訴工作或穩控措施不落實,年內發生一起進京上訪或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直接領導要向分管領導檢討責任;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直接領導應引咎辭職,分管領導向上一級領導檢討責任,視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提請上級調離崗位或免去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