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加大錯案責任追究嚴把審判質量關
作者:張媛媛 發布時間:2008-07-29 瀏覽次數:943
本網鹽城訊:日前,鹽城亭湖法院召開了2008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暨下半年工作部署大會。會上,對今年上半年被上級法院發改、經本院審委會討論確定為錯案的22件案件逐一進行了通報,并根據案件差錯責任等級對48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分別給予通報批評、提醒談話、誡勉談話、扣除崗位考核分等處理。
為進一步強化審判人員的公正意識、效率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大對案件差錯責任的確認和追究力度,該院重新修改完善了《案件差錯責任追究辦法》。由監察室牽頭成立審查小組,定期對所有被二審改判、發回重審和再審改判案件進行逐案審查。審查小組認為案件存有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等情況之一的,確定為錯案并需追究責任的,提請審委會討論,對責任人嚴格追究錯案責任。去年以來,該院已有35件案件的78名承辦人及合議庭成員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