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沛縣法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改進和拓寬接受人大監督的渠道,制定了一系列具體措施,使法院接受人大監督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

該院堅持重大事項匯報制度。凡涉及法院審判、改革的重大事項,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匯報,爭取人大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堅持和完善人大代表意見回復制度,多渠道收集各級代表的意見、批評和建議,及時書面回復處理情況。堅持走訪人大代表制度,分片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廣泛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虛心接受代表的批評,及時整改。堅持聘請執法監督員制度,在人大代表中聘請執法監督員若干名,院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監督意見,認真落實,及時反饋。堅持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制度,由辦公室邀請人大代表到各業務庭旁聽庭審,重大執行活動也邀請代表現場監督,并組織代表進行評議,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堅持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定期組織人民陪審員進行業務培訓,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判。

今年以來,沛縣法院邀請人大代表召開座談會15次,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120余人次,邀請執法監督員現場監督執法活動3次,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200多件,得到人大常委會和有關代表的充分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