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近日,來自山西的杜某夫婦千里迢迢趕到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給行政庭法官送來一面錦旗,盛贊該院法官是“人民的好法官,當代的包青天”。

這是一個不服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行政案件。20077月,山西的杜某從武漢某大學畢業,被泰州某船舶公司招聘為員工。同年926,杜某在公司圍墻附近不幸溺水身亡。1129,杜某的父母向泰州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后市社保局作出了關于不予認定工亡的決定。后經泰州市人民政府復議,維持了社保局的決定。杜某的父母遂于20084月向海陵法院提起訴訟。

考慮到杜某家遠在山西農村,且家境比較貧寒,喪失愛子更是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院領導要求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加大案件的協調力度,盡量化解官民矛盾。為了讓這個案件能夠順利解決,行政庭的法官一遍又一遍地查閱卷宗,并先后兩次查看案發現場,對泰州某船舶公司的工作流程和案發當天的情況進行了詳細的了解。同時,與被告就其作出的行政行為進行了充分的溝通。

在此基礎上,法官迅速制定了協調方案。一方面,對杜某夫婦的不幸遭遇表示了深切同情,請他們不要作出過激的舉動,相信法院一定會秉公審理此案;另一方面,反復做被告和第三人的工作,告知其該案可能引發的法律后果。經過法官在庭審前、庭審期間和判決前的全程協調,原被告雙方終于握手言和,在法院作出判決前達成了和解協議。200865,杜某夫婦申請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