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法院刑事審判效率保障機制成效顯著
作者: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7-28 瀏覽次數:921
本網蘇州訊:今年以來,張家港法院刑事審判庭不斷完善刑事審判效率保障機制,積極克服案多人少的不利因素,始終保持高效率、快節奏的良好勢頭。今年上半年,該庭審結各類案件456件,收結案比為 103.17 %,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 18.4 天,法定正常審限結案率為100%,充分發揮了刑事審判的職能作用。
一、周密部署,提高工作時間利用效率。
快速高效依法懲處刑事犯罪是刑事審判的必然要求,張家港法院刑庭始終把審判效率放在與審判質量同等位置,強調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特別是在當前案多人少任務重的情況下,把提高審判工作效率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好,切實增強辦案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是加強工作計劃性。該庭全面分解包括辦案在內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各主審法官的辦案指標,遵循快辦多分的原則,牢牢掌握辦案主動權,堅持“每周回顧,每月小結,每季檢查”,真正做到“長計劃、短安排”。其次是抓住主要矛盾。始終堅持以審判為中心,認真權衡事情的輕重緩急,統籌兼顧、見縫插針地安排各項臨時性、突擊性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對正常辦案的沖擊。全庭案外事務統一由庭領導分工負責,盡可能降低影響主審法官的辦案精力。第三是克服活動與審判的沖突。今年上級法院部署了多項專題活動,加上庭內的業務學習,內容十分豐富。為了保證案件的審理,該庭盡可能把活動安排在空閑或休息時間,如果與開庭安排相沖突,原則上服從于開庭,再采取“事后補課”等變通措施,盡可能不去影響和干擾主審法官的辦案節奏。通過上述措施,使全庭各項工作得到全面推進,實現了各審判人員和各階段工作均衡發展,有效杜絕了“顧此失彼”和“忙閑不均”現象的發生,提高了時間的利用效率。
二、強化監管,力促審判流程無縫銜接。
該庭始終把強化案件審判流程跟蹤管理作為提高審判效率最重要的手段,通過進一步加強對案件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精打細算”,使辦案各階段緊密銜接,最大限度杜絕無謂的時間耗費。1、庭前準備階段。要求收案當日、至遲不超過次日送達起訴書,每周五的收案則必須當日送達起訴書。簡易程序案件,原則要求在收案一周內安排開庭;普通程序案件,一般要求在送達起訴書副本滿十日內后即安排開庭。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及時將訴狀等材料送達被告人和被告單位。2、開庭審理階段。簡易程序案件無特殊情況,一律要求當庭宣判。嚴格控制“簡轉普”案件,簡易程序案件無法定事由,不得轉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簡化審案件,原則上要求當庭宣判。因案件重大、案情復雜而確實難以或不宜當庭宣判的案件,要求當日報告并及時安排合議或提請審委會討論決定,并應于形成結論之日起五日內進行宣判。3、庭后報結階段。要求于法律文書送達當日,承辦人及時輸入結案信息,書記員及時辦理歸口報結手續。為了敦促承辦人員在庭審后及時結案,該庭規定,凡是在本周研究決定的案件,必須在下一周內審結,在下一周研究案件時,對于還沒有審結的案件進行催告和警示,同時要求承辦法官匯報結案的具體措施和具體期限,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及時結案。
三、協調配合,全面推進案件審判進程。
刑事審判是刑事訴訟的一個環節,該庭積極加強與職能部門和本院各部門的溝通協調,來推動刑事審判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及時掌握刑事動態。該庭切實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工作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前道環節“專項斗爭”進展情況(包括各個階段的公安破案數量、檢察起訴案件存量、看守所羈押人犯數量等),做到心中有數、未雨綢繆、步調一致,及時調整工作計劃和辦案節奏,確保起訴來院的案件得到及時消化。二是積極建議簡化訴訟程序。凡是符合《刑訴法》第174條規定的三種情形的,一律建議公訴機關起訴時適用簡易程序;對《刑法》分則條文中規定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尋釁滋事、介紹容留賣淫等犯罪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不持異議,可能在三年以下判處的,也與公訴機關事先溝通,商請公訴機關同意適用簡易程序;雖然《刑法》明確規定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被告人具有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如系未成年人或自首、未遂等情節的,可能被判處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指控的事實無異議,亦建議適用簡易程序。三是注重加強與本院各部門的配合。該庭切實加強與立案部門的溝通,確保所有刑事案件當日完成立案材料的交接;主動加強與司法鑒定管理部門的溝通,力求最短時間內得到鑒定結論,盡可能減少中間環節的擱置;不斷加強與法警的配合,保證庭審活動的按時正常進行。
四、提升素質,充分發揮審判人員能動性。
審判效率的提高關鍵取決于一支高素質的刑事審判隊伍,該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高標準、嚴要求、全方位、多途徑地抓好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全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司法能力。一是堅持學練并舉增能力。該庭每周安排不低于四小時的業務學習和案件研討時間,學習法律法規,探討案件,并通過互相參加合議庭審理等形式進行崗位練兵,切實提高法官業務水平和司法能力,法官人人都能熟練駕馭庭審、人人都能審理大案難案,為加快案件審理提供智力保證。二是大力培養吃苦耐勞精神。為縮短審理周期,該庭審判人員充分發揮負重爭先的張家港精神,經常利用休息日加班加點,查閱卷宗,撰寫法律文書,確保所有案件按照排期時間開庭審理,案件當庭宣判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三是提升辦案現代化水平。該庭審判人員不斷適應現代化辦公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切實提高電腦操作水平和網絡運用技能,審判員的信息輸入速度和書記員的庭審記錄速度始終保持在較高的水平,為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