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七個方面下功夫”處理民事案件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作者:睢寧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7-25 瀏覽次數:778
本網徐州訊:針對民商事審判的案件基數大,涉及面廣,審理難度大,一些民事案件因沖突激烈、矛盾集中,極易演變為群體性糾紛,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特點,今年以來,睢寧縣人民法院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從重點在“七個方面”狠下功夫,踐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司法為民宗旨,化解矛盾糾紛,為睢寧縣的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司法服務環境。
一是在改進思維方式和辦案思路上下功夫。該院牢記講政治、保穩定、顧大局的工作職責,教育干警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把具有長葛法院特色的“法律、政策、利益”三位一體的審判職能和“公正、高效、文明、卓越”的長葛法院精神落實到民事審判工作中,發揮好審判職能作用,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二是在發揮法律功能上下功夫。該院從長期的民事審判工作中發現,一些當事人打官司,并無多大利益之爭,往往就是為了一聲道歉、爭回一點面子或者找一個“說法”,鄉規民俗甚至宗族等都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為此,要求法官在辦案中充分發揮法律功能,注重依法保障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做到站位要高,眼界要寬,反應要快,充分發揮法官既是和諧社會保障力量,又是和諧社會建設者的雙重作用。
三是在親民、為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為減輕因遠離法院、路途遙遠的大爺、大媽被傳喚到城里來,給他們來回的路費和奔波之苦等訴累。積極推行“馬錫五審判方式”,辦案法官自覺到田間地頭或當事人家中巡回就近審理,這樣不但有利于矛盾、糾紛的解決,而且大量案件可以實現“當地審、當地調、當庭結、當時執”。同時,在村委會等場所辦案,因為有長輩、村干部在場,可以約束當事人行為,對其他旁聽的群眾也有普法效果和教育意義。與此同時,還可以讓年輕法官體察民間疾苦。
四是在推進本職工作上下功夫。積極營造立足本職、鉆研業務、弘揚先進的工作環境,促進司法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辦案法官必須做到案件“當判則判”、“能調則調”,不能不分案件性質,“一窩蜂”地下鄉辦案。尤其不要攀比調解率或下鄉辦案數量。正確認識依法調解、下鄉辦案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和諧,而一份好的判決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實現案結事了。
五是在改進工作上下功夫。該院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為契機,積極改進審判作風、提升文明服務形象,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地方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特別要拉近與人民群眾的感情,把本職工作扎扎實實做好,使吃苦耐勞、愛崗敬業、認真負責等先進法官的審判精神融入到干警的日常工作中,成為每一名法官的工作追求。年輕法官尤其要注重改進方法,提高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是在協調關系上下功夫。該院注重考慮對下鄉辦案審判資源的配置以及案件的整合。在要求辦案法官發揚埋頭苦干、任勞任怨、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實事求是、精心調解、艱苦細致做思想疏導工作的民事審判精神的同時,要處理好繼承與創新的關系,繼承傳統不是走回頭路,弘揚精神關鍵在于結合新的實踐創新發展、繼續前進。注重傳統或習慣做法與現代司法理念、審判制度的結合,克服“不規范”、“非程序化”等問題。
七是在服務保障上下功夫。不論調解工作,還是下鄉辦案,都有時間保障、業績評估和物質保障等問題。在弘揚民事審判精神的同時,該院在落實新的訴訟收費辦法給辦案經費造成緊張的情況下,確保物質保障跟進,從而有力助推民事審判工作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