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提升法院的公信力,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銅山法院嚴格貫徹省高院“法系民生集中執行月活動”文件精神,加大執行力度,完善執行技巧,不放過任何執行線索,從細節處著手完全執結了一起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案。

一年前被執行人梁某以“只要交錢就能上正規大學”為幌子騙取考生王某1.12萬元手續費,被銅山法院依法判決予以返還。判決生效后,王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梁某被依法拘留后履行了5000元,余款承諾今年6月底付清,并由其父擔保。期限屆滿,梁某不但沒有還錢,還玩起了失蹤715,銅山法院執行法官在法警隊人員配合下,來到梁某家中。面對執行人員,梁父拒不交待梁某下落,并以家中無錢為由拒不履行擔保責任。執行人員在對其辯理析法、說服教育無效的情況下,依法對其住宅進行細致搜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雖然沒有發現現金,但細心的執行法官卻搜出了一張兩天前的8000元銀行取款憑證。面對鐵的證據,梁父仍然百般抵賴,拒不說明錢款去向。執行人員鄭重警告梁父作為擔保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依法應當予以司法拘留。梁父見狀,終于低頭認錯,連忙籌來現金,不僅全部履行了判決,還支付了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罰息和執行費用7000余元。

細致的執行反映了法院干警高度的責任感和極強的司法能力,不僅使案件有效執結,還給被執行人上了一場生動的普法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