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射陽法院今年上半年受理各類案件4015件,同比增長23.2%,其中訴訟案件達2907件,居全市第三位。為應對受理案件增幅大,類型多、壓力重的情況,該院制定《射陽縣人民法院關于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試行)》,堅持從四方面做好立案審查工作:

一是堅持依法審查。要求立案工作做到依法有據、迅速及時、案由準確。遇有新類型案件、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敏感案件,按照上級法院相關規定履行報告程序,審慎處理。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依法遏止當事人濫用訴權或惡意訴訟的情形。

二是堅持化解矛盾。加強訴前調解,設立“人民調解窗口”,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對群體性民事糾紛、重大敏感行政糾紛,在訴前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借助社會力量妥善協調,或適時引導當事人訴訟,或告知其他解決途徑,及時化解矛盾。

三是堅持司法救助。對特困當事人依法給予司法救助,訴訟費做到能緩則緩、當減則減、該免則免,確保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能及時通過訴訟渠道尋求保護。對書寫訴狀有困難的當事人應指導訴訟,提供文書格式、訴訟須知等法律幫助。

四是堅持便民服務。提供上門立案、預約立案服務,對年齡較大、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可提供上門立案服務,對工作較為繁忙的外地投資客商可電話預約立案,方便群眾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