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他人裝修好新房,主人卻離了婚,裝修工資無人支付,無奈將兩人均告上法庭。日前,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張某、蔡某在判決生效后5日內各償還原告王某2300元。

200610月份,被告張某、蔡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原告王某為其房屋裝修,共結欠工資4600元。后被告張某、蔡某離婚,對所欠原告工資未能償還,原告王某多次討要未果,近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張某、蔡某結欠原告工資4600元,該債務發生在被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鑒于雙方現已離婚,雙方應各承擔一半,為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