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南京江寧法院從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充分發揮案件調解功能,有效鈍化矛盾。日前,該院民二庭通過做原被告雙方的思想工作,一起復雜的案件最終調解。被告除將14架鋼琴以物抵債給原告外,另當庭給付原告2.3萬元現金,原告申請撤訴,此案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江寧法院法官的辦案作風,令原告非常感動,連連稱贊法官辦事果斷,不愧為黨的好法官、好法警。
今年6月,江寧法院受理原告馬某訴被告南京某鋼琴制造有限公司、郝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6月24日,江寧法院民二庭根據原告方申請,對被告某鋼琴制造有限公司19架鋼琴進行了保全。7月1日下午,原告方匆匆來到江寧法院,向承辦法官孫曉?F反映,被告方負責人系東北人,現在江寧租賃的廠房已到期,正在搬遷,大部分鋼琴已被搬走。獲知此信息后,孫曉?F法官立即協同朱照風、王駿兩名干警來到保全現場。大家發現,被告的大部分財物均已搬走,負責人辦公室已空,原廠房一、二樓幾十架鋼琴只剩下14架。對此,承辦法官立即傳喚被告方負責人到現場協商此案,結果被告方負責人推三阻四。面對被告的行為,承辦法官嚴厲指出,法院查封的19架鋼琴已少了5架,被告應依法承擔責任。對法官的告誡,被告方負責人稱發錯貨,4天內負責將鋼琴從上海拉回。根據現場的種種跡象,江寧法院承辦法官判斷,被告方負責人心里一定有鬼。于是立即返回法院,將掌握的情況向領導匯報,并要求采取扣押措施,以防被告方人去樓空。經院領導同意,在法警大隊長的積極配合下,干警們利用下班時間又火速趕往現場。考慮到鋼琴昂貴且難以搬動,江寧法院干警又與原告方聯系,要求派貨車及專業搬運人員到現場,同時講明法律責任。當天下午6點,江寧法院民二庭5位同志及法警大隊5名法警積極配合,一面穩住被告方負責人,一面查封、扣押了14架鋼琴,并有序指揮原告方人員將鋼琴搬至指定地點。
被告方負責人沒想到法院一個小時內出動如此多的警力,先是胡攪蠻纏、不配合,并揚言鋼琴若有損壞,法院要負責。經過承辦法官嚴厲地批評與釋法,晚上8點多鐘,14架鋼琴貼著法院封條,完好無損地運上了兩輛貨車。同時迫于法律的威嚴,被告方負責人像息氣的皮球一樣,終于變得一言不發。在承辦法官即將離開現場時,被告來到承辦人面前,主動要求調解解決此案。承辦法官當場與其確定了調解時間。于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