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榆法院通過執行聯動機制執結一案
作者:龔書明 發布時間:2008-07-11 瀏覽次數:786
本網連云港訊:日前,贛榆縣法院通過執行聯動機制,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成功執結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
被執行人董某2007年3月預收了申請執行人鄭某工程款8000元,但之后未給鄭某施工,也未退還預收的工程款。鄭某起訴到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董某退還預收的工程款。判決生效后,董某未自覺履行,鄭某于2008年4月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贛榆縣法院執行局發現董某及家人已不在原址居住。后經多方打聽,了解到董某全家已搬至連云港開發區某村居住,由于對當地情況不熟悉,無法查清其具體居住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