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與市電視臺聯辦法制欄目《庭審實錄》
作者:徐峰 陳愛蘭 發布時間:2008-07-11 瀏覽次數:1073
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宣傳法院工作,展示法官風采,褒揚社會正氣,弘揚法治文化,亭湖法院創新工作舉措,與鹽城廣播電視臺聯合開辦法制欄目《庭審實錄》,通過兩周一檔、每檔半個小時的庭審直播節目,展現該院在服務發展、打擊犯罪、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維護權益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效果,借助大眾主流媒體,努力打造法院宣傳工作的新平臺。
為保證該欄目的正常運行,亭湖法院專門出臺了欄目實施管理辦法,對欄目建設提出具體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該院專門成立了欄目審題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對欄目的選題、拍攝以及后期制作等各個環節進行嚴格把關,并對樣片進行最終的審核定稿。通過定期召開欄目策劃例會,從欄目的構思選題、拍攝的方法技巧、制作的藝術品位等方面進行經驗總結,確保節目質量不斷提高。二是明確職責分工。《辦法》明確規定由辦公室牽頭負責欄目建設工作。要求辦公室充分發揮其組織、指導、協調和督促作用,及時掌握全院案件的基本情況,并深入各業務部門,了解工作動態,積極幫助各部門挖掘宣傳題材。同時,《辦法》要求各審判人員每年被欄目選用的案例不少于一例。并要求各部門明確工作聯絡員,配合錄制工作。三是保證充足題材。《辦法》規定,立案庭及人民法庭立案時需將所有訴狀或起訴書提供備份至辦公室作為備選題材。同時,《辦法》對各相關部門提供備選案件的任務指標予以分解細化,明確報送責任。確保及時提供題材。四是健全保障措施。為保證欄目拍攝工作的順利進行,該院對現有的第十五法庭進行改造,使其符合節目錄制的要求,并購置了專業設備,明確專人從事欄目采編工作。同時,鹽城廣播電視臺也明確專職人員參加節目錄制,對案件審理進行全程拍攝,確保節目的完整性和連續性。五是嚴格考核獎懲。該院將審判人員在欄目錄制過程中的表現作為法官庭審能力考評的參考因素之一,并將各部門及各審判人員該項工作的完成情況與全院業績考核掛鉤。規定凡選報案例在欄目中播出的,將對案件承辦人員按院《調研、信息、宣傳工作意見》予以獎勵。對于未完成案例選報任務的部門,將對部門負責人在業績考核中予以扣分。辦公室通過《內部管理督查通報》的形式將各部門任務完成情況逐月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