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炎炎夏日,當病床上的羅春從江蘇江陰法院的法官手中接過5萬元補償款時,除了流下熱汗,還流下了感激的熱淚。這位老上訪一再表示,自己將安心養病,不再繼續上訪。
羅春本來是村里的一位泥瓦匠,雖然沒有施工資質證書,但是誰家蓋房起屋,都找他幫忙。2005年7月,村名陸建國需要翻建房屋,于是找到村里的瓦工頭張強(無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讓張強組織施工人員,雙方商定工資由張強直接支付。從2005年7月12日起,張強組織了羅春等施工人員開始為陸建國翻建房屋,建房工具由張強提供,施工中沒有采取安全措施。由于陸建國翻建房屋未經有關部門批準,2005年7月18日上午,有關部門向陸建國送達了停工通知書,但是陸建國沒有將這一情況告知施工人員。當天下午1時許,施工人員因施工需要在二樓敲擊天溝板,豈料天溝板突然掉落,砸到了在樓下施工的羅春頸部,致羅春當場暈倒。經傷殘鑒定,羅春構成一級傷殘,長期癱瘓在床。于是羅春將陸建國和張勇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江陰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張勇不是本案中的施工組織者,原告羅春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人身損害,應由雇主陸建國承擔無過錯責任,于是2006年12月12日,法院作出判決,由被告陸建國賠償440124.41元。
法院判決后,被告陸建國的情緒較為激烈,表示不愿支付如此高額的賠償費用。于是,2006年12月23日,陸建國與羅春私下達成協議,由陸建國支付5萬元了結此案。但是不久后,羅春夫婦仍然要求陸建國、張強繼續支付8萬元。張強認為自己沒有賠償義務,陸建國認為5萬元已經達成了協議,于是不愿再支付,為此,羅春夫婦不斷上訪,此案被無錫政法委定為督辦息訴案件。
考慮到羅春的病情嚴重,家境貧寒,江陰法院的領導多次主動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確定了行之有效的息訪方案,并且多次登門做羅春及其家屬的息訪工作。2008年7月2日,當法官親自將補償款5萬元送到羅春家中時,羅春感激不盡,明確表示自己將安心養病,不再上訪,不再尋找法院和政府麻煩。至此,江陰法院終于給這位老上訪者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為迎接奧運會的召開增添了一份社會穩定因素。(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