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采取四項措施做到定紛止爭
作者:胡明 發布時間:2008-07-09 瀏覽次數:983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四項措施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今年以來,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法院結案2600余件,而新產生的信訪案件只有2件,向上級法院投訴率、執行投訴率在全市、全省法院均保持較低水平,得到社會和各級的充分肯定。這些成績的取得,源于該院“三個至上”的司法理念。
一是抓“精品”工程,防止因案件質量問題而激化矛盾。采取審委會委員聽庭,不合格文書公開曝光,定期業務培訓,努力提高法官的業務技能、品格修養和適用法律能力;抓好法官職業能力和司法品格教育,倡導在審判中始終保持思維活力和思想獨立;強化庭審透明度,建立對庭審活動的動態監管機制,對整個庭審過程進行從嚴從細管理和監督。
二是抓案件調解,化解矛盾息訴止爭。加強訴前、庭前、庭中、庭后的調解工作,并將案件調解率納入法官崗位目標考核,今年上半年民事案件調撤率達81%,在全市法院最高。
三是抓信訪隱患,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實行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對帶有不穩定苗頭的案件進行逐一梳理和重點排查,采取主動到戶接訪的形式,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信訪息訴率在全市領先。
四是抓責任落實,建立辦案責任與信訪責任合二為一的機制。因案件引起的問題由承辦人負責,增加法官的責任感,促使主審法官提高案件質量,主動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真正做到“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