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平江法院“十措并舉”狠抓廉政文化建設
作者:趙永明 發布時間:2008-07-07 瀏覽次數:1063
本網蘇州訊: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上級紀委、上級法院關于開展機關廉政文化建設活動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廉政文化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教育、熏陶、導向作用,營造養廉、崇廉濃厚氛圍,去年以來,平江法院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創新方法,活化載體,培育特色,多措并舉,積極打造法院廉政文化,以廉政文化促進廉政建設,促進廉潔司法。
一是領導抓廉。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舉措,是加強法院隊伍建設、保障廉潔司法的重要手段,院黨組把廉政文化建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審判業務工作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考核。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部署和檢查廉政文化建設計劃和活動制度,將廉政文化建設滲透到法院工作的全過程和干警教育管理的各方面。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廉政文化建設的日常工作。院庭級領導既要監督別人,也要自覺接受別人的監督。
二是責任明廉。在明確全院干警履行職責中廉政責任的基礎上,強調各級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廉政工作實行包、保責任制,院長與每個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每位干警向本部門遞交廉政承諾書,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責任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三是陣地育廉。根據本院現有條件,在辦公場所辟出相應的活動場所和設施,布置一批廉政文化主題活動宣傳欄和黨務、審務和執務公開欄,在院閱覽室設立“廉政書架”、“廉政教育影視角”,同時在院局域網上開設廉政建設專欄,使干警在潛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感染,筑牢廉潔司法的環境防線。
四是教育導廉。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主題教育,筑牢廉潔司法的思想防線。采用報告、講座、形勢分析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在認真組織學習十七大精神,深刻領會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的基礎上,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抓手,強化理想信念導向;以行為規范教育為抓手,強化干警職業道德導向;以法紀條規教育為抓手,強化遵章守紀導向;以正反典型教育為抓手,強化廉潔自律導向。充分發揮勤政廉政先進典型的示范導向作用和違法違紀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方面通過選樹學習先進典型,用身邊人教育身邊人,進行正面引導,另一方面通過通報學習有關違法違紀案例,進行反面警示教育,告誡干警吸取教訓,以他人為鏡,自我常鳴警鐘。通過強化教育預防工作,著力構建“不愿為”的自律機制。
五是文體促廉。通過舉辦以“弘揚廉政文化,陶冶干警情操”為主題的系列活動,以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形式陶冶干警崇尚勤廉的情操。充分利用本院現有資源和優勢,開展各種貼近法院干警工作、學習和生活實際并為他們所喜聞樂見的文體娛樂活動,如征集廉政格言、演唱廉政歌曲、收看影視作品、舉辦書畫攝影展覽、演講比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活動等,將教育性與娛樂性結合起來,增強法院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滲透力,使干警在潤物細無聲中受到教育和啟迪,努力營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圍。
六是談話醒廉。建立健全廉政談話制度,院領導之間、院領導與部門領導之間、院庭級領導與一般干警之間適時開展談心交心活動,及時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盲點,提出相應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對所有新任干部進行任職談話,對反映問題較多或者所反映的問題較為嚴重一時又難以查實認定的,及時對其進行提醒誡勉談話,該調離調整工作崗位的調離調整工作崗位,確保廉潔司法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七是制度保廉。根據上級法院和各級紀委的廉政規定,結合本院實際,制定執行上級廉政規定具體實施意見及本院相配套的廉政制度。不定期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案件當事人,定期召開廉政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座談會,通過走訪和座談,全面了解干警執行廉政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各項廉政規定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廉潔辦案辦事制度,抓好工作規范,嚴格工作流程,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注重抓早、抓小、抓緊、抓實,確保權力規范運行。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審判、執行、對外委托等權力運行的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監督,防止權力失控和行為失范。通過強化制度落實工作,著力構建“不能為”的防范機制。
八是檔案記廉。院紀檢監察部門為全院干警建立個人廉政檔案,記載內容包括干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信訪投訴舉報、違法違紀處理、拒禮拒賄拒說情情況、立功受獎、收受錦旗、表揚信等勤政廉政情況,并將勤廉情況作為提拔晉升、評先獎勵的重要依據。
九是家庭助廉。加強與干警親屬的聯系和溝通,取得他們的支持與配合,共同筑起廉潔從政的防線。通過定期召開干警家屬座談會、向干警家屬發送公開信、贈送反腐倡廉書刊、征求廉政建議等形式,主動接受干警家屬的監督和協助,從而進一步規范干警的從政行為和業外活動。
十是保障養廉。堅持查處與保護并舉,做好對不實舉報的澄清,加大對受誣告干警的保護力度,支持法院干警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其合法權益。堅持監督與信任并重,干警有了困難和問題及時幫助解決,有了困惑和疑慮及時幫助消除,有了缺點和不足及時幫助糾正。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重視與支持,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力為干警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關心干警疾苦,努力為干警辦實事、做好事,排憂解難,充分調動干警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強化職業保障工作,著力構建“不必為”的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