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華山法庭設立“人民調解室”見成效
作者:邵海林 劉元福 發布時間:2008-07-07 瀏覽次數:774
華山法庭考慮到本案當事人屬表兄關系,借貸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楚,且證據充分,適宜由“人民調解工作室”進行訴訟中調解。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委托轄區人民調解工作室對本案進行調解?!叭嗣裾{解工作室”接到法院的委托后,迅速通知雙方當事人前往調解。不到兩個小時,雙方當事人即達成了調解協議。經本院審查,該調解協議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法有關法律規定,本院對調解協議予以確認,并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調解書。
據了解,豐縣華山法庭自2007年12月,在轄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設立“人民調解室”以來,將一些案情不復雜,事實清楚的案件交與“人民調解室”進行調解。上半年,該法庭已向轄區“人民調解室”委托了42件民事案件進行調解,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當地黨委政府和群眾的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