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全方位多角度壓降“四項”案件成果顯著
作者:張新娟 發布時間:2008-07-07 瀏覽次數:867
本網徐州訊:四項案件未結案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院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在2008年1至5月全市通報的數據指標中,我院的四項未結案率高達21.58%,高于全市其他基層法院 ,排名倒數第一,此項指標的長期居高不下和反反復復不僅影響了我院其他指標在全市法院的排名,同時也影響了法院的公正與效率,進而有可能引發信訪案件的增多,這引起了我院的充分重視。
細數當前影響我院的四項案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新類型案件的出現,案件難度有所增加。隨著經濟交往的頻繁和日益復雜化,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加上我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審判壓力日益加大,而法院對法官辦案指標的考核,不僅僅涉及到法官個人,而且涉及到法律和社會效果,這就使得法官對部分案件不敢輕易下判,難以及時解決。
2、四項案件偏高是客觀存在的問題。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就業觀念的轉變,外出打工人員的增多,使得一些案件難以送達,公告案件隨之增多。同時因為許多新類型案件的增多,涉及到許多專業性很強的問題,這都需要鑒定和評估。
3、個別法官審限意識不強,對四項案件重視不足,甚至存在通過扣審限來達到縮短審限的目的。個別法官全局觀念不強,過分看重與其自身相關的指標,如調解撤訴率和案件平均審理天數,而對四項案件因屬于全院指標則比較漠視。有的對需要鑒定的案件審查流于形式,只要有當事人申請就啟動司法鑒定程序,而不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往往導致鑒定的失敗和鑒定的反復;有的消極等待鑒定結果;更有的不及時恢復審理導致多個跨月四項案件的出現。
針對存在的上述問題本院采取了全方面多角度的壓降四項案件的措施:
1、根據四項案件的相關制度,制定適合我院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嚴格審批權限和報批手續,對于材料不齊全的一律不予批準,嚴禁臨近審限報批,審管辦和業務庭分別建立四項案件臺帳并定期抽查核對。
2、加強庭長的審管意識。加強庭長審管考核的力度,讓庭長切實負起審管的責任,對各自部門的四項案件做到心中有數,時時監督。
3、積極創新嚴控四項案件的措施。如本院李集法庭采取的“定期排查,多途徑送達”,“麥收前后開展假日法庭活動”與當事人隨時保持聯系,減少公告案件的增多。
4、加強部門間的聯系與配合。審管辦加強監督服務功能,經常與辦案庭室和鑒定科聯系,做到全面及時掌握四項案件的動向,督促承辦人及時輸入和報批四項案件;業務庭庭長和承辦人以及鑒定機構聯系溝通,做到常詢問,勤催促,有效使受托機構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評估鑒定早日結束。
通過一段時間我院全體人員的努力,本院全方位多角度壓降四項案件成果顯著。在市中院通報的2008年上半年的指標數據中,本院四項案件未結案率壓降至14.89%,全市位居第四,改變落后局面,提高了本院的司法效率,贏得了當事人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