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犯罪 共建平安-金壇法院公開宣判進社區
作者:金壇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7-04 瀏覽次數:1097
章某和蘇某系貴州人,兩人采用翻圍墻等手段盜竊作案3起,另一起因遇到被害人反抗,章某和蘇某采用持刀威脅、毆打等手段劫得財物,并致一被害人輕微傷,構成搶劫罪,數罪并罰,其中蘇某作案時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綜合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法院判處蘇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宣判結束后,法官同東村村委會、城東派出所就如何增強防范意識、改善防范措施及盜竊、搶劫案件構成及定罪量刑等向居民進行了講解、說明。
通過此次社區宣判、講解和咨詢,附近工廠和社區居民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和觸動,他們紛紛表示,將從自身做起,增強自我防范意識,為社區乃至金壇的平安盡自己的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