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提高信息編報質量,充分發揮信息的宣傳效應,近日江寧法院專門出臺相關意見,就加強信息編報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把握信息編報的特點。該院要求全院各部門注意分析信息編報工作的特點,從領導的決策需求、指導需求、協調需求、資料需求、應急需求、反饋需求等方面確定信息編報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增進信息編報的目標性,提高信息采用率和利用價值。

二是找準信息編報的重點。該院要求全院各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總結審判經驗專項活動,總結本部門特色工作經驗,編報經驗類信息;要結合爭先創優活動,總結各單項和全面工作的做法、成效,編報工作做法類信息;要結合審判工作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建議和對策,編報情況反映類信息;要結合當前開展的各項活動,抓住時機,反映活動動態,編報動態類信息。

三是培育信息編報素材。該院明確要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開創性地開展工作,明確新思路、制定新舉措、總結新經驗、打造新亮點,努力培育信息素材,確保信息編報有內容、有質量、有精品。

四是加大信息編報力度。該院要求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編寫或指導專人編寫有思想的信息;要將信息的編寫過程作為創新工作思路、總結工作經驗、指導審判工作、促進自身發展的推進劑。要進一步完善信息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信息聯絡員的作用,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五是明確信息編報任務。該院在年初確定的信息編報任務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在上級法院、黨委信息刊物上采用信息任務,明確信息編報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職責,并將信息采用情況作為各部門總結審判經驗、展示工作業績的一項重要成果來對待和考核。

六是加強與信息部門的協調聯絡。該院要求全院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與信息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及時掌握信息動態,把握信息編報方向,提高信息報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