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五項措施加強基層法庭建設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06-30 瀏覽次數:941
本網徐州訊:人民法庭處在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最前沿,其工作對于創建和諧社會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此,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采取五項措施努力加強基層法庭建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該院宋樓人民法庭、華山人民法庭先后榮獲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一是切實加強法庭隊伍建設。不斷優化人民法庭的人員配置,將文化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法官充實到法庭崗位,最大程度地顯現工作活力。
二是堅持從優待警。該院黨組把法庭干警的冷曖放在心上,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政治、福利待遇向法庭傾斜,晉職、晉級、評先、評優優先考慮。
三是抓好法庭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籌措資金,盡力改善法庭的審判辦公條件和物質裝備,現有3個法庭均建成了新的審判大樓,實現了辦公自動化、信息化,開通了局域網,實行電子簽章、網上遠程立案,方便群眾訴訟。
四是加強對基層法庭的指導。院黨組成員把各法庭確定為基層聯系點,定期到法庭巡回檢查指導,及時解決法庭干警的思想癥結,對他們遇到的困難進行協調,同時在業務上進行精心指導。
五是健全規章制度建設。加大對法庭的管理力度,進一步健全法庭審判程序規范、審判人員崗位責任規范、行為操守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形成嚴有標準、評有依據、抓有章法、推動有力的管理機制,實現法庭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