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為保障公務用車安全、規范和節約,狠抓警車管理,成效顯著。近年來,該院在公務用車極其緊張的情況下,不但能最大限度地滿足辦公需求,還杜絕了各類違規現象的發生,有力地維護法院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一是強化學習制度。該院定期對公務用車駕駛員進行培訓,邀請交通警察大隊和其他執法部門人員講解交通法規和執法中的注意事項,提高駕駛員遵章守法和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識及執法中的實際操作技能。同時,該院還為駕駛員配備必備書籍材料,積極組織駕駛員在每周五下午集體自學。

二是規范出車行為。該院為進一步樹立對外形象,自定規章制度,進一步強調公務用車不得耍特權,嚴禁車輛停放在娛樂場所和風景名勝地區,嚴禁酒后行車、帶故障行車、疲勞行車,同時對陰雨天及夜間必須因公出車的車輛,強化警燈使用紀律。

三是加強用車審批。該院對需使用公務用車的單位,縣內使用的必須由各庭室主要負責人簽明屬實意見,省內出車由分管院長簽名,其他由院長派發,提前一天申請,并最終由行裝科負責人統一調配的方式,確保每一次用車都真實可靠,避免公車私用。

四是完善監督考評。該院對固定車輛配備固定駕駛員,每周通報各車輛的使用情況和耗油情況,以此來作為對駕駛員管理內容的一個重要方面,并接受全院干警的監督。同時,該院還對車輛使用情況實行不定期檢查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