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多虧協執員提供的信息,該案才得以順利執結,我們今后在執行工作中,必須充分發揮協執員的信息員作用”。這是高院法院執行局局長陳連峰在執行局工作會議上講的一番話。

今年年初,該院受理了黃某申請執行陶某交通事故賠償一案,執行干警想盡了辦法,終因被執行人外出打工躲債致該案一直難以執行到位。今年六月下旬,執行局收到該院聘請的人民協執員信息,被執行人陶某回鄉參加農忙,執行干警立即行動,將被執行人陶某堵個正著,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為了暢通執行信息渠道、建立執行聯絡網絡,高郵法院從轄區各鄉鎮分管政法的副書記和司法所主任中,通過"院聘民選"的辦法產生了21名人民協執員,并在執行工作實踐中充分發揮他們的信息員和調解員的作用,為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上半年,該院執結案件585件,通過協執員執結案件195件,占該院執結案件的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