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砍傷主治醫生 暴力傾向嚴重被強制醫療
作者:范昰彧 發布時間:2014-10-31 瀏覽次數:602
有十年精神病史時常妄想醫生迫害自己,于是言語恐嚇、威脅甚至持刀尾隨自己主治醫生在下班路上將其砍傷。近日,姑蘇法院審理了一起檢察機關申請強制醫療案,被申請人張某經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雖經治療但未能明顯控制,最終法院依法決定對其進行強制醫療。
張某老家四川,2001年在老家檢查出有精神疾病,被診斷為“人格障礙”并開始接受治療,其主治醫生正式當地精神病醫院的金醫生。經過2年治療,并沒有能有效控制病情,張某反而開始妄想自己的病是金醫生害的。2003年開始,張某在網上開設了博客,不斷發表文章抨擊金醫生,要求金醫生“認錯”、“悔過”。然而,當張某看到他做了這一切后,金醫生還是那么“執迷不悟”,便萌生要要去教訓金醫生的念頭。2009年8月中旬,當時金醫生已經來蘇工作。張某攜刀從四川千里迢迢坐火車趕至蘇州,尾隨騎電動車下班途中的金醫生,趁等紅燈之際在金醫生頭上和肩上各砍了一刀,構成人體輕傷,隨后張某坐火車回了四川。經鑒定,張某行兇時無刑事責任能力,當時也未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行兇之后,張某并沒有消停,2013年9月開始,他又舊病復發。張某加了金醫生的微信,通過微信恐嚇威脅金醫生的人身安全,還給他寄了自己的幾篇“大作”,都是詆毀抨擊金醫生的文章,不勝其擾的金醫生最終只得報警。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的行為已經達到犯罪程度,雖因患有精神病依法不負刑事責任,但經過治療病情未能得到明顯控制,且張某的人格障礙無法通過藥物加以控制,仍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因此同意對張某強制醫療。
法官說法:
對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是指對于那些有暴力行為但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也就是常說的“武瘋子”,放任他們在社會上可能繼續造成危害,經人民法院決定可予以強制醫療。這既是對病人的保護,另一方面也是對那些潛在受害人的保護。也是較為典型地體現了法律除了懲戒之外的司法關懷。而經過強制醫療之后如果病情得到控制,不再具有社會危害的,經法院決定同樣可以取消強制醫療重新恢復自由。(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