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80歲的高齡農婦,不顧自己年邁體弱,老眼昏花,在其住處非法行醫,用自制的中藥為一不孕婦女治療不孕病癥,不料誘發該婦女其他潛在疾病經救治無效而去世。1021日,無證行醫的冉四珍被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現年80歲的農村婦女冉四珍是一名文盲。她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在其住處非法行醫多年,因據說有治療婦女不孕病癥的“偏方”而被當地一些“知情人”譽為“送子觀音”。今年52日,冉四珍在家中為久未懷孕的婦女孫蕓慧診療不孕病癥,并用民間偏方為孫蕓慧配制中藥讓其服用。56,孫蕓慧服食該藥物后出現腹痛、嘔吐、腹瀉等癥狀,后經救治無效于59死亡。經相關部門鑒定,孫蕓慧生前患有血液系統疾病和心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癥,在服用了冉四珍配制的中藥后出現劇烈的嘔吐和腹瀉,導致身體內環境失衡,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含心臟功能衰竭)而死亡。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冉四珍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鑒于被害人孫蕓慧生前患有血液系統疾病和心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癥,被告人冉四珍的非法行醫行為系在與就診人自身潛在疾病共同作用的情形下導致就診人死亡。被告人冉四珍的非法行醫行為并非造成就診人死亡的唯一原因,且案發后,被告人冉四珍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并依法適用緩刑。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冉四珍犯非法行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正確,予以支持。據此,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