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兒子在工地施工時意外身亡,承受喪子之痛的父親不僅將肇事施工單位大門堵住討要說法,而且打傷前來出警的警察。那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45月的一天,從句容天王鎮某施工工地上傳來噩耗,家住下蜀的被告人王某(男)的兒子王某某在工地施工時意外觸電身亡。對于中年不幸喪子的王某來說,這一消息無異于晴空霹靂。隨后,忍受喪子之痛的王某一邊準備料理兒子的后事,一邊與肇事施工單位進行談判,協商解決善后賠償事宜,可是由于雙方因賠償數目差異太大,最終沒有談妥。521,被告人王某召集其親屬多人在肇事施工單位門口,采取拉橫幅、堵大門的方式要求施工單位答應其開出的處理條件。于是施工單位向警方報警,隨即接警民警接上級指令后趕至現場調解處理。然而,被告人王某不僅拒不聽從民警勸解停止違法行為,還將民警等人的右肩部、左手食指咬傷。經鑒定,受傷民警的損傷程度均屬輕微傷。案發后,公安機關口頭傳喚王某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因其有辦理喪子后事的正當需求,公安機關允許其回家處理喪事。6月初,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其到派出所并對其刑事拘留。到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于是依法判處王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