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妻子經常收到曖昧的微信,丈夫就設計將對方約了出來,痛打一頓。日前,這名沖動的丈夫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吳江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安徽男子田海兵和妻子陸艷一起在吳江盛澤打工,他自己在一家工廠里做事,妻子則租了個早點攤賣早點。前段時間,他發現妻子的手機中老是收到一個名叫“李貴”的人發來的微信,內容都是“我喜歡你”等調戲、曖昧的內容。田海兵非常氣忿,質問妻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妻子表示“李貴”是她的一個顧客,是在賣早點的時候認識人,也不是太熟,當時對方提出來要加微信,她也就同意了,平時兩個人也會在微信里聊聊天。田海兵沒拿到妻子“出軌”的確切證據,但面對這些曖昧的微信又感到非常不舒服,于是決定把“李貴”約出來,給他點教訓。

 

725晚上,他用妻子的手機給“李貴”發微信,讓他到出租房里來,但由于當晚下起了大雨,“李貴”沒有到出租房來。第二天,他又用手機微信約“李貴”在晚上八點到小公園見面。當天晚上,他讓妻子在前面走,自己則跟在后面。一到小公園,果然發現“李貴”已經先到了。妻子一見面就指責“李貴”“這么大歲數了,還發這么惡心的微信”,但“李貴”卻不顧這些,上前就抱住了陸艷,根本就沒有注意到后面還跟著別人。田海兵一見到“李貴”如此放肆,沖上去對著“李貴”的頭部就是一拳。“李貴”感覺不對頭,立即拔腿就跑。田海兵伸手一抓,抓到了“李貴”的衣領,把沒跑出幾步的“李貴”摔倒在地,又是劈頭蓋臉的一頓亂打。在打的過程中,他讓“李貴”打電話給自己的老婆,讓她來處理糾紛。“李貴”不愿意,但在田海兵拳頭的威逼下,只得打通了電話。不久,“李貴”的老婆趕到了現場,警察也來到了身邊。經鑒定,“李貴”腰部、臉部多處受傷,其中腰部損傷已經構成二體輕傷二級。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田海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以懲處。考慮到被告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取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也存在過錯等情節,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