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制假售假一條龍
作者:陸金保、吳歡 發布時間:2014-10-29 瀏覽次數:570
將工廠“尾貨”貼標成名牌
同為80后的趙某與秦某夫婦畢業后在常熟服裝城經營一家實體店,并在2008年融入電子商務的熱潮,先后在淘寶網開設了四家網店。為了謀取豐厚的利潤,他們將目光投向了該地某集市的外貿尾單服裝,并將服裝銷售的目光投向了“傍名牌”的生財捷徑。幾番打聽之后,成功與專門銷售假冒商標的蔡某搭上線,并前后向蔡某購買了假冒“美特斯邦威”、“七匹狼”等假冒注冊商標的服裝吊牌共計20余萬件。
單案涉案金額高達近280萬元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期間,趙某夫婦在淘寶網店采用網店名為“美特斯邦威蘇州直營店”,對外宣稱其銷售的商品系“美特斯邦威”等品牌的方式,將購進的假冒“美特斯邦威”、“波司登”、“CK”注冊商標的服裝在網絡上公然以假充真售賣,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近270萬元。
順藤摸瓜牽出造假“一條龍”
在對趙某與假冒商標銷售者蔡某開展詳細調查之后,整個制假售假“一條龍”生產鏈逐漸浮出水面。這個制假售假具有多重利益鏈,從生產并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章某、劉某等五人,到假冒商標銷售者蔡某,再到將假冒商標用于“裸衣”銷售的下家網店經營者趙某夫婦及章某某等3人,共生產及銷售了數十萬件假冒商標,該系列案件涉案標的額高達近三百萬元。
法院制裁保護知名商標權益
非法制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章某、劉某等五人均構成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以及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至二千元。
至此,這一系列團伙制假售假案終告一段落,各個被告人也受到法律的懲處。談及該案對于打擊造假規范市場的震懾力,該案的承辦法官認為:“個案的審結并不意味著此類問題的終結。縱觀近年來,常有服裝經營者為獲取暴利,將廉價服裝掛上標有上千元到幾千元的吊牌后以高價售出,通過實體店、淘寶網站售出,已形成了生產、加工、銷售假冒服裝、商標一條龍,這樣的行為需要的是更多的事前監管而非僅僅的事后懲處。”
據當事人介紹,網店生意好時每天營業額在在8000元到10000元左,銷售利潤為10%-15%,暴利正驅使著經營者罔顧法律,鋌而走險。
如何規制互聯網平臺的銷售行為,才是重塑市場經濟秩序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