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陷阱多,上網需謹慎。近日,大豐法院審理了一起冒充QQ好友詐騙的案件,被告人文十被判處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25000元。

 

2011322日、24日,文十伙同吳奇、潘才等人,通過淘寶網花20元購買QQ盜號木馬程序,在竊得江蘇大豐朱某的QQ密碼及視頻后,冒用朱某的身份信息登錄,與朱某的同事許某、同學何某聊天,騙取許某、何某兩人的信任后,以借錢名義詐騙作案2起,分別騙得許某人民幣20000元,何某人民幣50000元,合計人民幣70000元。文十事前明知潘才等人實施詐騙犯罪,仍幫助前往銀行將詐騙所得贓款取回,并從中分得贓款人民幣7000元。案發后,被告人文十退出人民幣7000元,已退給被害人許某。又查,吳奇退出人民幣3250元,盧成退出人民幣1000元,均退還給被害人許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文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文十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文十在詐騙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可減輕處罰。歸案后,被告人文十認罪態度較好,且退出部分贓款,量刑時予以考慮。據此作出了上述判決。(文中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