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要彩禮無果 他點燃汽油燒向 “岳父”
作者:倪棟威 發布時間:2014-10-27 瀏覽次數:607
人一旦喪失理智,就容易采取過激行為。80后男子花某因為討要彩禮無果,一怒之下點燃汽油,導致“岳父”被燒傷。近日,啟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花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2012年5月,經人介紹,家住海門市東灶港鎮的花某與家住啟東市呂四港鎮的黃某相識。很快,兩人便確立了戀愛關系,并于2013年春節期間舉辦了婚禮。
不幸的是,因為在領取結婚證一事上始終未能達成共識,兩人新婚燕爾便已形同陌路、水火不容。按照花某的說法,自己的工資卡在交給黃某后第二天便被黃某不聲不響取走1000元。再加上自己在船上工作,很長時間才回一趟家,不僅在外聯系不上黃某,而且回來后就算自己上門求她,黃某也不愿意跟自己回家。
眼看黃某并沒有和自己過下去的意思,2014年5月,花某向啟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黃某返還彩禮12萬8千元。就在第一次開庭后不久,
15時許,花某攜帶裝有20余升汽油的鐵桶,來到黃某家中。剛開始,花某還抱著一絲挽回婚姻的希望,將鐵桶放在車上,空手到黃某家中。令花某沒想到的是,兩人剛見面就產生口角。
眼看沒有商量的余地,花某便拿來汽油桶擰開蓋子,向堂屋里走去。“岳父”見狀,立刻沖上來搶汽油桶。兩人揪扭到門外后,見“岳父”始終抓著油桶不放手,花某一怒之下,將油倒在地上。
悲劇就此發生。花某在接受審訊時供述,當時“岳父”以為自己不敢點,“你嚇唬我嗎,有種你點啊”。令在場眾人意想不到的是,沖昏頭腦的花某,真的從口袋里掏出打火機扔到地上,爭搶中兩人衣服上都潑到了汽油,此刻也都被燒著了。“岳父”急忙跳入河中,身上的火滅了以后,爬上來又開始罵花某。此時,徹底喪失理智的花某舉起邊上的一把鐮刀,割破了“岳父”的手指。經法醫鑒定,“岳父”左前臂、左手、臀部及兩下肢燒傷,構成輕傷一級。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花某因為婚姻家庭矛盾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鑒于花某系自首并在案發后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綜合考慮案件起因及花某的犯罪情節與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令人唏噓的是,本案其實本不必發生。根據檢方指控,本案的被害人在案發起因上存在一定過錯,被害人的女兒黃某在本次與花某結婚前有過幾次的婚姻,而且也有類似的拿了人家的彩禮不還的情況。雙方結婚一年多,直到案發前都沒有領取結婚證書,從而誘發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