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游戲受傷 法院調解游戲房賠三成
作者:歐平 發布時間:2014-10-27 瀏覽次數:608
幾位老鄉聚會,吃晚飯后一起去游戲房打游戲,身強體壯的江明(化名)選擇了拳擊游戲,誰知道一拳下去手掌骨裂了,花費醫療費近萬元。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了這起侵權糾紛,經法院調解游戲房賠償三成。
事情緣起——一拳引起的血案
江明是來昆山打工的蘇北人,今年3月一天,天氣微涼,幾位同鄉好友一起相聚在工廠附近吃火鍋。吃完火鍋后,各位意猶未盡,于是相約去游戲房打游戲,江明的表弟走在前邊,對門口的一臺拳擊機產生了興趣,買了游戲幣后上去就是一拳,拳擊機顯示拳擊力度不是非常大。但江明一拳揮了出去,便大吼一聲,疼得直叫,立馬被送去了醫院。
庭審直擊——因何受傷?游戲房是否有過錯?
原來江明在揮拳感覺疼痛之后,并未報案,而是先去了醫院,待醫院檢查發現事情嚴重后再回到游戲房找老板要求賠償并報案的,此后江明選擇回老家蘇北看病修養。庭審中,游戲房表示游戲機太多,沒有辦法每臺配置專業人員看管,不清楚江明那天究竟有沒有來打游戲。江明受傷后為何沒有及時找工作人員,是不是因為打游戲受傷難以說清,退一步說即使是因為打游戲受傷,那為何江明表弟打同樣的拳擊機沒有受傷?說明游戲房并無過錯。江明陳述,拳擊機內部墊層不夠,拳擊時拳頭直接接觸金屬導致受傷,表弟年級尚輕用力較小未受傷。
法院調解——游戲房賠償三成
審理中,法院通過對與江明一同打游戲的同鄉進行了調查,并調取了公安機關當日的一些出警資料,江明當日確實去了游戲房打游戲。但事發時游戲機到底有沒有問題,因距今時日較長,無法查清當日的游戲機狀態,且事發當時,各方均缺乏法律意識,未能對游戲機的情況留下證據。最終江明表示自己打拳擊游戲未能注意導致用力過猛,確有過錯,游戲房也表示不管怎么樣,來了就是客,受了傷愿意適當賠償,最終游戲房賠償江明3000多元。
法官說法:我國法律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如雙方未能協商解決,法院進一步查實游戲房方面未能提供合格的游戲機,或者未能以顯著標志告知相關注意事項存在過錯的,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也提醒市民,在發生類似糾紛時,要及時報警,并留下相關證據以便后續維權處理。